巡逻军
元代宿卫军中职司京城巡夜者称为巡逻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元代宿卫军中职司京城巡夜者称为巡逻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四国交涉事务,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併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
官署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”。
吏名。宋朝置,属大理寺右治狱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,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,服丧期满,可赴下次省试;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,再命赴省试,皆称还省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
(1)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,西汉称郡功曹、五官掾、督邮、主簿诸职为右曹吏,以其统领众务,高于列曹诸掾属,别称为纲纪吏。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九三“明帝太宁二年”胡三省注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属天官府,为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宇文神举传》:“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,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,治小宫伯。天和元年(公元566年),迁右宫伯中大夫。参见“
即“编修中书条例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为淮安榷关主官。关署在淮安府板闸镇。掌征纳通过淮安一带之船料、货税、并兼管宿迁工关与庙湾口海关之税课征纳。所设笔帖式由内务府司员充任,并设经承、书吏、巡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前期置直接税处,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处为署,以署长为主官,其职掌在推行各种直接税(所得税、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、遗产税),并兼办营业税及印花税的征收。本署在各省区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