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军府录事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沈·攸之传》载:“攸之在郢州,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。攸之免从事官,而更鞭录事五十。谓人曰:“州官鞭府职,诚非体要;由小人凌侮士大夫。”由此可知州军府录事地位甚为卑下,当亦属閤内之职,与录事参军不同。北齐州军府置统府录事与箱录事,见“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沈·攸之传》载:“攸之在郢州,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。攸之免从事官,而更鞭录事五十。谓人曰:“州官鞭府职,诚非体要;由小人凌侮士大夫。”由此可知州军府录事地位甚为卑下,当亦属閤内之职,与录事参军不同。北齐州军府置统府录事与箱录事,见“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制用语,即除故官,授新官。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七年,南巡园陵,特诏秉从……及行至南阳,左右并通奸利。诏书多所除拜。”
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
阶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一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和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长官。任此职者,多为皇帝亲近之人。
即“誊黄右通政”。官名。明置,属通政使司。《明史·职官二》说:“成化二年(公元1466年)置提督誊黄右通政,不理司事,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,以征选事。万历九年(公元1581年)革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,两晋、南朝宋省置无常,八品,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八品上,北周改为正二命。隋初列为散号将军,正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杂号将军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(1176) 置,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。
吏员名。元代于六部置,员额一至二人,掌蒙文缮写之事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统兵长官之一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左万骑营为左龙武军置,初一员,肃宗乾元二年(759)增为二员,正三品,掌领左龙武军,宿卫京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