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司
官署名 即。“山西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 即。“山西清吏司”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。
官名。即监修官。明朝官修书籍时置,如修历朝实录、大典,均置。多以勋臣或有影响的大臣充任。自北齐、隋以来,以大臣领修国史,称监修。唐代史馆置监修国史,简称监修,多以宰相担任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史馆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又称分守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钱谷之事。如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 年间,常派方面官巡视民瘼,遂定布政司之右参政、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。共设六十道。两京不设布政司
官名。清末沪宁、京汉、汴洛、正太、道清五铁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,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。一人,正二品。掌接办、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。三十三年裁,所辖事务由邮传
即长大夫,执政官长。《诗经·小雅·雨元正》: “正大夫离居,莫知我勚。”
官名。相传为黄帝所置,主司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官名,黄帝置,掌监方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