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舍奉御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房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至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御后,位其下,南宋罢。辽朝殿中司尚舍局置。有仪式,则掌设御座及诸官之位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舍局的主官。唐制同。宋为尚舍局的佐官,位在典御下。辽复为尚舍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舍局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房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至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御后,位其下,南宋罢。辽朝殿中司尚舍局置。有仪式,则掌设御座及诸官之位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舍局的主官。唐制同。宋为尚舍局的佐官,位在典御下。辽复为尚舍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舍局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王族子弟采邑的家臣在朝廷供职者,负责把朝廷政令向采邑君长传达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朝大夫,每国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”,“掌都家之国治,日朝以听国事故,
官名。西汉置,见“王国太医”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员一人,主海税。官员。汉朝设此官,掌管海税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元始元年: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。”注:“师古曰:海丞,主海税也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,幼主特诏新置,分左、右,专理朝臣进奏事务,职同天将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属客省。掌接待四方使者礼仪事。置礼宾使等职。
官名。① 西汉武帝置,为杂号将军,以公孙敖任之。后省。西晋武帝泰始元年 (265) 复置,以羊祜任之,统左右卫、前、后、左、右、骁骑等宿卫七营禁军,主管京师及宫廷警卫。泰始四年罢,置北军中候代其职。后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 改良酝署令置,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沿置,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 (1659) 改六品,康熙六年 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六年 (973)改诸州马步院置,掌本州刑狱勘鞫之事,设司寇参军领之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改为司理院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令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令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