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冠奉御、副奉御
官名。元置,掌御用冠帽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置,掌御用冠帽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为大使所统小使。《北齐书·祖鸿勋传》: (北魏孝庄帝)“永安(528—530)初,元罗为东道大使,署封隆之、邢邵、李浑、李象、鸿勋等并为子使。”北齐曾置为官,《隋书·食货志》: 北齐武成帝河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一人,奏补。掌庶务处一切事宜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并马军粮料院、步军粮料院置,掌马、步诸军给授俸料批书券历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转属太府寺。参见“粮料院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(
(1)宦官职名。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都知均以副都知为副职。(2)宋代军官名。为都知的副职。参见“都知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来敏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署敏典学校尉。”其职掌与典学从事相类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管州内学校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署敏典学校尉,及立太子,以为家令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兵部置,掌民兵酬奖之事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。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从五品。明朝每所置一人,初为正五品,后改从七品。清初沿明制,每所设一人,从七品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始见。又写作“大司政”。同“大司空”。《召叔山文簠铭》: “郑伯大司工召叔山文作旅簠。”详见“大司空”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。共四员,左、右翼各二人。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。掌章奏文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