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寺
秦、汉以寺为官舍通称,故尚书署、尚书台亦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。
秦、汉称官舍为寺,因此尚书署、尚书台也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。
秦、汉以寺为官舍通称,故尚书署、尚书台亦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。
秦、汉称官舍为寺,因此尚书署、尚书台也称尚书寺。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,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群吏,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。”1、泛指胥吏(小官)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俊乂在官,百吏肃谨。”2、泛指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、庶民。”
官名。西晋王国置。东晋、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位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、北齐俱置,从九品上。官名。晋置,掌管学校教育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王置师、友、文学各一人……学官令、典书丞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右仆射。”其职掌与“吏部尚书”略同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
清朝官缺之一种。指绿营兵武官的额定编制。在京巡捕营、各省督抚提镇统辖的水陆各营,及河标各营均是。其缺除少数为满洲缺外,大多数是由汉人充任的汉缺。但满洲、蒙古、汉军亦可用于汉缺。
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时改中书省为凤阁、门下省为鸾台,遂有此称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官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中书省为凤阁,门下省
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总管后军事务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“又以(太傅、录尚书事)长孙稚为后军大都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