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史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
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注:“苏林曰:少史,曹史之下者也。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,皆六百石,其十五人给事殿中,其余三十人留守治百事。皆冠法冠。”
即“卫尉卿”。官名。秦汉有卫尉,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卫尉卿,北齐称卫尉寺卿,为卫尉寺的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名。即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。
“九卿”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咸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九列。”颜师古注:“九列,卿之位,谓少府。”《晋书·儒林·韦謏传》:“前后四登九列,六在尚书。”指九卿或九卿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成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
官名。明朝詹事府右春坊置。正五品,一人,与左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、下启笺及讲读之事。参见“左春坊大学士”。
参见“别驾”。州上佐名。见“别驾”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少府少监。官名。见“内府监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黄龙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黄龙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黄龙府》。
杂任职名,见“白直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内外官署呈文于中书、尚书省、三司; 御史台呈文于中书、枢密院; 在外官员呈文于所统摄官署,如三省、枢密院或省、台、寺、监及本路察访官,皆用申状。
宋朝乡役名。掌督催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太宗淳化五年 (994) ,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改为雇役。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。南宋时,福建路仍置,轮差或招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