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膳部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膳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膳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辅翼太子。任左宫正者见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“历司会中大夫、左右小宫伯、东宫左宫正。”任右宫正者见《周书·尉迟运传》:“建德元年(公元572年)……以运为右宫正。”
武官名,五代时后唐置,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二》记后唐庄宗时“勋臣畏伶官之谗,皆不自安。蕃汉内外马步副总管李嗣源求解兵柄,帝不许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于史馆置装潢直一人,掌书籍装帧之事。
1、官名,京城雒阳十二城门的门亭长,属城门校尉,掌守卫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(雒阳)凡十二门。”注:“十二城门,门一亭。”2、州郡府门的门亭长,掌通报、纠察等。下属有门吏、门卒。后世州郡多沿置。《后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皇帝的母亲原为皇后者称皇太后,新君立,皇后改称皇太后或太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。”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闰月辛巳,皇太后窦氏崩。”“甲子,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。”皇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清末帝俄在中国东北筑成中东铁路后,东省铁路公司的实权由帝俄控制,清政府只在名义上派有一个督办。民国时期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二月一日正式设督办公所于哈尔滨,督办由交通总长呈请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《书钞》六九引干宝《司徒仪》说:“录事之职,掌总录诸曹,管其文案。”州军府录事参军之职,始见于晋,南北朝均沿置。《晋书·韩延之传》记延之在安帝时由荆州治中转荆州平西府录事参军。南朝宋州军府录事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