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副
官名。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,二人,后革一人,从六品。为寺正之副,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。
官名。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,二人,后革一人,从六品。为寺正之副,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金朝太医阶官名。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五品中,称保嘉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淮夫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准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准训平也。平法之人谓士官也。士,察也,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,故谓
官名。王府、公府、丞相府、将军府僚属。西晋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各置一人,位东阁祭酒上; 杨骏为太傅,增一人; 赵王伦为相国,增为四人;东晋复置一人,位东阁祭酒下,与主簿、舍人主阁内事。南朝宋沿置,南齐三
官名。东汉边郡置都尉,领兵兼治民;又置属国都尉,掌归降的少数民族。东部都尉驻会稽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(阳嘉元年)二月,海贼曾旌等寇会稽,杀句章、鄞、鄮三县长,攻会稽东部都
官署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置,隶司天台,有主簿掌其事,以各地通天文历象之士被召至京师者居之。唐司天台所属机构。为征召天文学者来京居留之所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名,仍置司太原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即“外帘官”。
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。参看“噶布伦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