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哈尔都统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部及喀尔喀、额鲁特部)游牧之事。其副职有副都统,下设总管、副总管、参领、副参领、骁骑校等官。都统管理牧政的机构有游牧处,设理事官八人,每旗一人,专管游牧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察哈尔都统,统辖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的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,参见“绥远都统”。
官名。清康熙十四年(公元1676年)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,设总管、副总管等以统领之,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。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改置察哈尔都统,驻张家口,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(原为察罕诺门部及喀尔喀、额鲁特部)游牧之事。其副职有副都统,下设总管、副总管、参领、副参领、骁骑校等官。都统管理牧政的机构有游牧处,设理事官八人,每旗一人,专管游牧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察哈尔都统,统辖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的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,参见“绥远都统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。明正统十三年(1448)置,分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巡城御史。掌提调锦衣卫、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置,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分置
官名。元置,为章佩监的主官,见“章佩监”。
见“缮珍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属徽政院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缮珍司置,次年复为缮珍司,详见该条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始用于汉朝,为四种章奏文书之一。后代沿之,然使用范围有异。唐制,凡上行文有六,笺用作上于皇太子及上官,非公文所施。清朝专指臣工上呈皇后之文书。凡遇元旦、冬至、万寿三大节或其他庆典,如皇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机构。负责保管档案。内设掌稿笔帖式六人,外郎若干人。
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之称。一般冠以使命名号,如聘梁使主、聘周使主、哒使主等。 其助手称使副。
国立学校名。隋朝国子寺置,设博士二员、助教二员,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隶国子监,置博士二员、助教一员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石经、《说文》、《字林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法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周朝及春秋战国诸侯宫内宦官之长。《吕氏春秋·仲冬》:“命阉尹申宫令,审门闾,谨房室,必重闭。”高诱注:“於《周礼》为宫人,掌王之六寝。”官名。掌管宫室出入的宦官称阉尹,也写作奄尹。《吕氏春秋·仲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仪凤司改置,秩从二品。置院使、副使、佥事、同佥、院判等职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复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