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考功曹 (司) 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 加为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考功郎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考功曹长官,掌考核官吏,选举秀才孝廉贡士等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辰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。宣宗贞祐年间 (1213—1217) 置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理司事,秩正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
官名。金建国前设有此官,相当汉族官制中的“冢宰”、“宰相”,金太祖即位前任此官。“都”是“高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“都勃极烈”是女真语的音译。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明制,凡部院官员离开本署办理与本署职责有关的事务,称为公差。最普遍的方式是御史出巡。因出巡任务的不同,而有清军、提督学政、提督操江、巡盐、茶马、巡漕、巡关、儹运、印马、监军及杂差等不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文书名。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,呈礼部,注明本人姓名、年甲、乡贯、三代、户主、举数、场第,以及父母年甲、现任或曾任官职等。宋朝则附于试卷前,作为卷首。试前投纳贡院。文、武官员亦须写家状,注明乡贯、三
官名。清国史馆置,员额一人,掌总校满文之事。
官名。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,为一省之行政长官。国民政府在军政、训政期内,设省政府委员会,置主席一人,委员五至七人,处理省政。二十五年宣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,任期三年,由
参见“致仕”。清朝制度,官吏年老,自请退休,皇帝允许的,称自请休致;老不称职,或犯错误,强迫离职的,称勒令休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