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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员
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,执行审判事务。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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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讲《诗》祭酒

    学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即讲《诗经》祭酒,位上卿,掌讲授《诗经》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

  • 后校令丞

    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
  • 功曹令史

    官名,汉置为大司马属官,掌选署功劳等。《后汉书·王霸传》:“及光武为大司马,以霸为功曹令史,从度河北。”

  • 出使比国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光绪十一年(1885)设。正二品。初由出使德、法、英等国大臣兼。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(比利时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、二等通译、一等书记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
  • 战车与步卒组合的基本单位。商代时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,其时战车与步兵分别编组,战车以辆计,步兵以行组成。周初仍沿商代体制,战车与步兵分编,后来逐渐演变为战车与步卒合同编组。以战车为主体,每车配备

  • 酂长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一酂行政事务的长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酂长》: “各掌其酂之政令。以时校登其夫家,此其众寡,以治其丧纪祭祀之事。”参见“酂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一酂之政令。《周礼·

  • 总宪

   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。官名。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。掌纠劾百司、辨明冤枉、提督各道、予参朝廷大议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
  • 六部大人

    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置,指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。皆由诸公担任,下设三属官,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权位甚重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,罢其官。

  • 加顶带

   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清道光时,陈孚恩暂署山东巡抚,授刑部侍郎,回京面陈,以在署任不受公费,诏嘉之,特加头品顶带,紫禁城骑马,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
  • 司果执事

    见“果上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