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业庶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,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,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冶铸。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。
官名。明、清宗人府属官。经历司设,一人,明为正五品,清改正六品。掌出纳文移。
阉人的省称,阉人,被阉割之人,又称阉士、太监。古代掌守宫门开闭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(献)公令阉楚刺重耳。”注:“阉,阉士也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序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復杂调它士。”宦官
官名,即南院详稳司都监,辽朝置,掌监督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详稳司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院详稳司”。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太祖收国二年(公元1116年)五月置,由渤海八猛安组成。皇统五年(公元1145年)废。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肴藏署置为长官,从九品上,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珍羞令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,玄宗开
官名。即“江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 置,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,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,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不久废知给事中事,以本司隶银台司,由枢密直学士领之。后另设知封驳司
官署名。简称“仪制司”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礼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周王禁卫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虎贲氏下大夫二十人,中士十有二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十人,虎士八百人”,“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。军旅、会同,亦如之。舍,则守王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