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业处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实业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实业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堡以为行政单位,与县同级,如泸州所属有板桥堡、政和堡。以堡主或知堡主管。金沿置知堡,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若干人,分别在总务、文牍、军事、财政、民政、英文、电报七科办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养马机构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置于开封,有上、下二监,各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掌治疗病马、申报滋生马驹数目。初隶群牧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属太仆寺。官署名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名。夫余国置之。夫余国以六畜命官,有牛加、马加、狗加等,分主各邑落。见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。官名,汉时夫余国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夫余在长城之北……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
明代军事组织名。武宗时,以边防告急,从团营中选取三万人从征,号称东西二官厅,各由一都督统率。此后以二官厅军为“选锋”,而称十二团营为“老家”。参见“团营”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三年(1310)六月,秩正三品,领大崇恩福元寺钱粮,下设提举司、资用库、大益仓。十一月,改为隆禧院。
东宫属官。秦、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。值宿东宫,职比郎官,无员额。别有“太子中庶子”,侍从太子左右,位在其上。三国因之,魏五品。两晋员四人,或隶太子詹事,或隶太子二傅,五品。为
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曾在北平、武汉、重庆、西安、成都、广州等处设置委员长行营(或称行辕),设主任一人,为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二至三人,为中将级;其下设厅,分管参谋、军务等业务。抗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隶鸿胪寺。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