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章阁学士
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。宝章阁为藏书之地,内藏宁宗御制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但都是荣誉虚衔,有此虚衔,可享受超官阶优待。学士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,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。宝章阁为藏书之地,内藏宁宗御制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但都是荣誉虚衔,有此虚衔,可享受超官阶优待。学士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,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明置,掌治理河道。由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等官担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制术语。指正式编制以内的官员。参见“员外”。唐制,正额以内的官员称为正员,其俸给依规定数支给。参见“员外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二: ①国子监监丞。②太常寺寺丞。
唐代考课之制,对于流外官的考核,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:清谨勤公为上,执事无私为中,不勤其职为下,贪浊有状为下下。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御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即“西官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除授官职、差遣的一项规定。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、地名,许申请迴避,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,或临时更改官称。
参见“内三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掌海军统计事务。内部分设会计、统计两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