宛平县令丞
官名。金置,见“赤县令(2)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赤县令(2)”。
官名。即汾祠令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议论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建安十八年,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。”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本以酬战士,其后渐及朝流。阶爵之外,更为节级。北魏陆续设其官号。然皆杂乱,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,名义即此,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。隋因其制改命为品。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(473—477
官名。晋于王国置陵长、庙长,分掌王国陵、庙之事。南朝梁陈沿置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次官(一说司仓置中大夫,此职为司仓中大夫属官),佐司仓下大夫掌各种谷物的贮存、保管、加工、使用和借贷。员一人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
①即“尚书右仆射”。②即“行台省尚书右仆射”。参见“行台尚书仆射”。官名,汉置,俸比六百石,掌虎贲郎习射。虎贲郎包括:虎贲中郎、虎贲侍郎、虎贲郎中、节从虎贲,皆掌宿卫侍从,均无定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, 金元之制,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,称为部选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秩从三品。十四年,升正三品。隶将作院。置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备章总院,秩正六品; 尚衣局,从五品; 御衣局,从五品; 御衣史道安局,从六品; 高丽提举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