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都
官名。一说为众官之长。相当冢宰。《管子·问》: “五官有度制,官都其有常断。”尹知章注: “官都,谓总摄诸司者也。五官既各有制度,官都复自有常断。”郭沫若集校: “此‘官都’与‘五官’同列,当为中央之官都”,“在中央者‘总摄诸司’,等于冢宰。”
官名。一说为众官之长。相当冢宰。《管子·问》: “五官有度制,官都其有常断。”尹知章注: “官都,谓总摄诸司者也。五官既各有制度,官都复自有常断。”郭沫若集校: “此‘官都’与‘五官’同列,当为中央之官都”,“在中央者‘总摄诸司’,等于冢宰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此职以代贞武将军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沿置,与宁远将军等合称五远将军,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五品。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典牧署次官,置三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沿置四员,正九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西汉置之,属大司农,《汉书·昭帝纪》: “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,以告大司农敞。”或以为主假民公田之租入。官名,汉置,为大司农属官,掌垦田种稻。《汉书·杨敞传》:“元凤中,稻田使者燕仓知上官杰等反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汉时匈奴王名。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浑邪王与休屠王等谋欲降汉,使人先要边。”
官名,西汉时,辰韩有此官,为藩国将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(侯准)居韩地,自号韩王……汉时属乐浪郡,四时朝谒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至王莽地皇时,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右监门率。
官名。东汉隶少府所属掖庭令,员一人,以宦者任之。主宫中妇人医病事。皇后、贵人有罪亦系治之。官名。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。以宦者担任,为暴室官员。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,也设有医生,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;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导引中宫,视从九品。炀帝改从五品,为尚宫局长官,二人。下设司正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闱四司。唐改正五品,并改司正为司记。宋太宗时置,主管司记、司言、司簿、
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,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,称为著录弟子。《后汉书·张兴传》说:“声称著闻,弟子自远至者,著录且万人。”注:“著于籍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