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名。南朝宋置,郡属吏,掌笔墨。见《宋书·赵伯符传》。郡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赵伦之传》载:子伯符,“为丹阳尹……典笔吏取笔不如意,鞭五十。”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。
县市令的属员。见“县市令”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刑部尚书。参见“刑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秋官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右监门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行幸,则率属于衙门监守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。神宗元丰(1078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水衡都尉曰予虞。东汉废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。详《水衡都尉》条,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贼曹长官省称。汉朝郡县置,因与长官关系亲近,故冠以“门下”,为门下五吏之一。掌盗贼警卫事。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。晋朝成为专称,为诸郡属官。官名,汉置,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,为贼曹长官,门下之职,掌
即举主。《后汉书·郑弘传》:“(章帝)元和元年(后84)代邓彪为太尉,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,班次在下。”伦为会稽太守时曾举弘孝廉。时秀才、孝廉多由州郡长官察举,刺史、太守将兵,也称“州将”、“郡将”,故
王名,三国时期魏封倭国国君为假倭王。假:代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,拜假倭王。”
官名。掌农政。西晋初于尚书省置六曹尚书,有屯田尚书,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此名。三品。官名。晋太康年间置,掌农政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列曹尚书》、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尚书》。
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