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,以京城冬防紧要,巡捕力量单薄,由巡警部奏请设置。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,夜间巡逻,日间操作、巡防,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刘向传》有“章交公车,人满北军”之语,注引如淳说:“《汉仪注》: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,尉一人主上书者狱。上章公车,有不如法者,以付北军尉,北军尉以法治之。”东汉废。
官名,汉三公府置,掌奉诏书出使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》:“永寿中,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,廉察灾害,举奏刺史、二千石以下,所刑免甚众,弃官走者数十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六爵所属六部书简称为六书。见“六部书”。
民国时市政府的所属机关,掌公营业的经营管理和其他机关经营的公用事业、民营事业的监督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。大兴县为明清二京县之一,以知县为主官,掌一县之政,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。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安定门迤南的教忠坊,所属有丞一人,秩正七品,设署于礼贤镇,有攒典一人佐之;典史一人,掌监狱事务,秩未人流,设
护法运动时期护法军政府的元首,护法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,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任此职。其身份为国家元首,对外代表国家。兼为行政首长,直接统辖各部。大元帅设大元帅府为其幕僚机关。府内设参谋、秘书、参军三处,卫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