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代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所辖千户所几经调经,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定为七所:温台所、庆元(今浙江省宁波市)绍兴所、杭州嘉兴所、昆山崇明所、常熟江阴所、松江嘉定所和海运香莎糯米所。秩均为正五品,
官名。别火的意思是改火。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,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,另生新火,以辟除不详,预防疫病,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,并举行有关的仪式。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君子三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杂任职名。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,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。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机密文书事件,收发一切公文、函电、案卷、册籍,编纂统计报告及各种学务报告,编印教育官报,考核所属职官、教员功过,办理司内一切杂项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军府名。金太宗天会十年(1132) 后置。统境内兵马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罢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