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太常寺并入礼部,改为太常司,掌管各坛庙、斋庙、斋戒礼仪之事,并兼管神乐署。除太常寺各员改为太常司官员外,添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太常寺并入礼部,改为太常司,掌管各坛庙、斋庙、斋戒礼仪之事,并兼管神乐署。除太常寺各员改为太常司官员外,添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汉因之,为祠祀令副贰,掌皇后宫祠祀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遂并属大长秋。官名,汉置,为祠祀令之副,佐令掌中诸小祠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、三》。详“祠祀令”条。
官名。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,以经承为主官,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。
官名。即乘黄丞。
①官名统称。金朝皇统五年(1145),以京府尹牧、留守、知州、县令、详稳、群牧为长官,以别于佐贰官、幕职官、军职官、厘务官、监当官、吏等。②官名。见“长官司长官”。1、指大官吏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
见“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与军监同察不奉命者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监察不奉命者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十有二人,诚欲以司不奉命,令军人咸正也。”
见“定琫”。
参见“中书舍人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出宣诏命。南朝宋齐沿置,属中书监(省)。梁改称中书舍人。参看“中书舍人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大将军,为领兵之职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 “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将五千骑,分三队,出塞各数百里。”新莽时另置十二人,行监察事,领属似有不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
“司马”之尊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。”详“司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