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,或由本衙门拟定正、陪咨吏部,或予取数名,交吏部注册,缺出依序升用。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稍伯中大夫”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启之用作文书,魏晋时已有,晋尤盛行,时为臣工向皇帝启奏的文书之一。明沿唐制以启本作为百官上书于东宫(皇太子)或对诸王言事文书之专称。款式与题本同,亦有批红。清初多尔衮为摄政王,大臣官员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以他官兼任,皆选医术精深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太医局职事官,位在令、正之下,从七品。南宋改为正九品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①新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、谏议、六经祭酒各一人,凡九祭酒,秩上卿。”② 东汉末、三国蜀郡县长官幕僚,以有道艺者担任。官名,王莽置,为师友之尊者,掌辅佐劝导。古时饮酒必祭,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虞部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各冶采金炼铁,榷货以资国用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置景州铁冶提举司。至元十四年(1277),增置檀州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併檀、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
官名。清朝刑部直隶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直隶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(1741)设。满、蒙各一人,汉二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顺天府、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(564) 五月丁亥, 改礼部为司宗, 遂改名“司宗旅下士”。职掌参见“礼部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