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骑官备身军主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朝会时称为卫宿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上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中医疗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医官,镇一级设正军医官,标一级设副军医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医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医疗事
官名。唐朝御史台置,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,分左、右巡,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,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; 寻以务剧,又选用京畿县尉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青海办事长官”。
官名,汉置,掌北军(禁卫军)财务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。”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