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沪宁、京汉、汴洛、正太、道清五铁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,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。一人,正二品。掌接办、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。三十三年裁,所辖事务由邮传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京察、外察之外的考察,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。万历十三年(1585)废。
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兼掌西北诸部军民。
官名。主管蚕事的女官。《宋书·礼志》:“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……取民妻六人为蚕母。”
散官名。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五品中,称协纪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其职任是督理陕西临洮、河州、西宁各茶马司,收贮川、陕地方所产官茶与少数民族交易马匹,并禁止私茶进入少数民族地区。清初沿明制置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, 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省,
学官名。隋有州学,设官之制未详。唐制州学置经学博士,其秩上州从八品下,中州正九品上,下州正九品下。掌以五经教授州学学生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,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。又称仓场总督、仓场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仿明制置,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。康熙十八年(1679)定满、汉侍郎各一人。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。下设笔帖式、经承、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