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等处织染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掌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十三百余户,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掌阿难答王位下人匠一十三百余户,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龙武军统兵长官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(739) 改右万骑营为右龙武军置,初一员,肃宗乾元二年(759) 增为二员,正三品,掌领右龙武军,宿卫京师。
官名。见“禁烟总局” 。
官署名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官营矿业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隋制,尚书省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尚书台之制。唐制,“凡尚书省官,每日一人宿直,都司执直簿一,转以为次”(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)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。元丰四年
官署名。隋朝尚书省六曹之一,唐朝为尚书省兵部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。设都总管、副总管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,“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清置,为会考府的主官。见“会考府”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原称部,属行政院;民国二十年改称署,属内政部;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事务,置署长一人,掌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医政、保健三科,分司职掌,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。官署名。民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