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鄙师,每鄙上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。凡作民,则掌其戒令。以时数其众庶,而察其媺恶而诛赏。岁终,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”
官名。元置,为路总管府的主官,见“路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简称为外都大官,并与中都坐大官、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。掌刑狱、听理民诉讼。属官有外都下大夫、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、外戚及胡汉重臣,权势很大。吊
官名。西周置。“佃”即甸。为管理农业之官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南宫柳鼎》中有“佃史”(《录遗》九八)。佃即甸,甸史就是农大夫或田畯,为管理农作之官,监督庶人耕种籍田。
官名。《书钞》六九引干宝《司徒仪》说:“录事之职,掌总录诸曹,管其文案。”州军府录事参军之职,始见于晋,南北朝均沿置。《晋书·韩延之传》记延之在安帝时由荆州治中转荆州平西府录事参军。南朝宋州军府录事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为横班诸司副使之一,多不预閤门之事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太祖乾德二年 (964),定为视六品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为职事官,员二人,从七品,掌供奉乘舆、朝会、游幸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秩从五品,掌供给内廷应需、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,隶大司农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员各一员,从五品。下设司令一员,正六品;丞一员,正七品。辖辅用库、兴中
不可召致的贤臣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“故将大有为之君,必有所不召之臣;欲有谋焉,则就之。”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夫明王之世,必有不召之臣,圣朝弘养,宜用优游之礼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朱伺传》: “(朱伺)转骑部曲督,加绥夷都尉。”参见“部曲督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督理街道厅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遣满、汉司官各一人管理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改由四人管理,满、汉御史各一人,本部司员一人,步军统领衙门司员 一人,一年一更代。下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