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置大理都元帅府;至元十八年(1281),改为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掌大理路(今云南大理)、威楚路(今云南楚雄)、建宁路(后改顺宁府,今云南凤庆)、镇康路(今云南永德、镇康)等地军民政务。威楚后改设威楚开南宣抚司,不再隶本宣慰司管辖,宣慰司此后简称大理金齿宣慰司。秩从二品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、知事各二员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置大理都元帅府;至元十八年(1281),改为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掌大理路(今云南大理)、威楚路(今云南楚雄)、建宁路(后改顺宁府,今云南凤庆)、镇康路(今云南永德、镇康)等地军民政务。威楚后改设威楚开南宣抚司,不再隶本宣慰司管辖,宣慰司此后简称大理金齿宣慰司。秩从二品。置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、知事各二员。
官名。即太府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府少卿。
即“绫锦院使”。
官名。周朝宫廷内侍之官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士师、内御,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明清批答奏章之制。明制,凡内阁接到奏章后,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,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,亦称调旨或条旨。清初沿用此法,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,並设军
官名。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。掌本衙门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设本部司员一人,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,皆由本部拟定正陪,奉旨拣派,每年一更代。
官名。清置,为衍圣公官属。秩正八品, 员额一人,以孔子后裔承袭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王袭)年十四,以父任擢为中散,仍总中部。”设中部令、中部大夫、中部给事中等官。一说即“殿中曹”之异称。
宦官职名。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,设总督太监一人,掌管上林苑之事。下设提督太监四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数十人。分东西南北四围,每面方四十里,共设二十四铺,各有看守墙铺牌子、净军若干人。东安门外有
官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本路税务。其下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即“曳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