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
官名。①北魏所置武职之一种。统禁军侍卫皇帝左右或出征、镇守在外。出外时多作为一路主将。如西道都将、义阳道都将、南征都将等,随皇帝出征时有的主管前锋或中军,为前锋都将、中军都将。地位很高,多自“镇将”或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分鞍库设。掌供奉御用鞍辔、伞盖、幄幕诸事。下设伞房、帐房、鞍板作等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委署六品库掌一人,各种匠役四百八十余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参看“兵部尚书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袁峻传》:“天监初(502—519),鄱阳国建,以峻为侍郎,从镇京口。王迁郢州,兼都曹参军”。
官名。即“右尚令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镇东大将军府僚属,贼曹长官。东晋沿置。贼曹一分为三后,亦为城局贼曹、长流贼曹、刑狱贼曹参军之省称。参见“贼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贼曹”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三十员,正九品,居末位; 咸亨二年(671) 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侍巾二十人,秩正九品,为皇帝之妾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废。
章奏程式。汉朝尚书所拟章奏,文中必须有“敢告之”字样乃下。据《汉官典职仪式选用》,尚书言左右丞,敢告之如诏书律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