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,二员。掌承定法律章制,并承办海军大臣、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。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同和院使置。宋初沿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降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清制,翰林院五经博士秩正八品,员额二十六人,由圣贤后裔世袭。孔氏南、北宗各一人,北宗以衍圣公次子承袭,掌奉中庸书院,南宗以衢州圣裔承袭,掌奉衙州孔子届祀。周公后裔东野氏, 贤裔颜氏、曾氏、孟氏、
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中左、右翼之长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,于署翼长内补放,正三品。分掌左、右翼之营卒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汉朝官吏制服,备大臣上朝时穿戴。皂,黑色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(张)敞备皂衣二十余年。”颜师古注:“虽有四时服,至朝皆著皂衣。”亦用作官吏代称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服饰名。亦称素珠。清朝官服之一。用珠宝穿缀而成,每盘一百另八颗,中有四颗大珠,垂于胸前者叫佛头,背后者叫背云,另有三串小珠,称为纪念。用以分等第、别品秩。依典制所定,帝后、王公大臣以下,文职五品,武职
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器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