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狡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见“都统制”。
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。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、州县官员带中书、门下、尚书省检校官,皆需纳钱,检校太师、太尉纳钱四十千,检校太傅、太保三十千,检校司徒、司空二十千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
官署名。明成祖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莳艺瓜菜,以供上用。嘉靖元年(1522)革典署、录事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官署名。
官名。明朝负责漕运事务的总兵官。永乐二年(1404)设总兵、副总兵统领海运之事,后罢海运,专督漕运,一人,以公、侯、伯充任,下领协同督运参将一人,把总十二人。
官名。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部交阯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交阯清吏司”。
又作“鄂尔布”。满语。汉译作“鹿角兵”,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置。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(初为四名),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。
宫中女官名,东汉显宗孝明帝置,掌洁尚书值班清洁被服,执香炉烧燻等。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“帝每夜入台,辄见崧,问其故,甚嘉之,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,给帷被皁袍及侍史二人。”注:蔡质《汉官仪》曰:
官名。南朝梁陈置,属集书省,掌侍从顾问,品秩未详。
见“帘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