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命妇

外命妇

宫外命妇通称。夫或子为官,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,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。始于周朝,指卿大夫之妻。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,称公主; 皇帝外祖母、大臣夫人,有封为郡君者,如宣城郡广德君、酂君等。东汉皇女皆封县公主,仪服同列侯; 尊崇者加号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亭翁主,仪服同乡亭侯。汉章帝唯特封东平宪王苍、瑯玡孝王京女为县公主。南朝宋,诸王女封县主。北周帝姑、帝姊称长公主,帝女称公主,王母为王太妃,王妻为王妃,柱国以下、帅都督以上母妻,授太夫人、夫人、郡君、县君等。唐朝公主及王妃以下,诸王母妻及妃,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、妻为国夫人;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; 四品为郡君,五品为县君,勋官四品有封者为乡君。玄宗开元(713-741)间,敕令王妻为妃,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夫人,母加太字。宋朝有十四种号: 大长公主,长公主、公主、郡主、县主、国夫人、郡夫人、淑人、硕人、令人、恭人、宜人、安人、孺人。叙赠之制: 三公、宰臣、执政、节度使三代,金紫、银青光禄大夫二代,余官一代,各辨其位序以进。加食邑实封,则视其品高下,以定户数多寡。父及嫡母存,不得请所生母封赠。所生母未封,亦不许先及其妻。元朝一品封国夫人,二品郡公夫人,三品郡侯夫人,四品郡君,五品县君,六品恭人,七品宜人。明朝之号九,分十等: 公曰国夫人,侯曰侯夫人,伯曰伯夫人,一品曰夫人(后称一品夫人),二品曰夫人,三品曰淑人,四品曰恭人,五品曰宜人,六品曰安人,七品曰孺人。因其子孙封者,加太字,夫在则否。封赠之次,七品至六品一次,五品一次,三品、二品、一品各一次。三母不并封,两封从优品。父职高于子,则进一阶。父应停给,及子为人后者,皆得移封。嫡在不封生母,生母未封不先封妻。妻之封,止于一嫡一继。可追夺。


妇人有封号的称命妇,有内命妇、外命妇,皇帝妃嫔及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,公主及王妃以下为外命妇。凡因夫或子女得封号的都称外命妇。秦汉始有封君之号,如汉景帝王皇后之母封平原君,梁冀妻孙寿封为襄城君,王商夫人阴氏死,追封为开封君。到唐朝,外命妇之制,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,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,四品母妻为郡君,五品母妻为县君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内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田禄俸料制

    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
  • 强臣

    强梁之臣的省称。即拥有大权的强暴之臣。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:“是君上无强臣之敌。”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上》:“上失威仪,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。”《后汉书·袁术传》:“徒以幼小胁于强臣。”

  • 判司封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封司”。

  • 公府直兵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,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
  • 总裁

    官名。①元明清朝廷修书的主持者。负责组织、裁定全书。元朝修宋、金、辽三史,以丞相脱脱为都总裁,又置总裁若干。其后凡官修篇幅较大之书,例以进呈领衔之大臣为总裁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中纂修永乐大

  • 司列少常伯

    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侍郎”条。

  • 长安市令丞

    官名。汉代长安有东西二市,见《汉书·食货志》,京兆尹所属有一市,置令及丞,其职掌为主管长安的商业贸易。

  • 宣徽使

    官名。唐宪宗元和(806—820)中置,以宦官充任,渐为宣徽院长官,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,掌其迁补、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,检视内外进奉名物。五代迄宋,因事简官尊,常以枢密院官兼。宣徽院分南、北院

  • 驾部员外郎

    兵部驾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、司驾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

  • 固山谙班

    即“固山昂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