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案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即“火你赤”。
官名,明清皆置。明代府学设教授一人,从九品,掌教授所属生员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清代府学教授为正七品,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元代也有儒学教授。
爵名,也写作“翕侯”。汉和西城康居、乌孙皆置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前将军翕侯赵信兵不利,降匈奴。赵信者,故胡小王,降汉,汉封为翕侯……单于既得翕侯,以为自次王,用其姊妻之。”《汉书·张骞传》:“大月
官署名。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 尚书省置,以执政兼领,下设详议官,掌议定礼制。政和三年(1113),修成五礼仪注,遂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“凡礼制本末,皆议定取旨。以执政监领,有详议官二员。”见《宋
官名。晋朝郡、县属吏中散吏之一,职掌谋议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亦置。
官署名。①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元年(1909)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医务司。二年,改属军医司。同年,随司併入海军部。掌海军之卫生防疫,承办医疗材料的制造购备,经管海军医院及医务人员的使用和考
官署名。清内务府所领机构。光绪十七年(1891)设。掌织造绸绉。然只招募缫丝、染炼、纺织各等工匠,不设官缺,由内务府大臣兼管。内务府特设机构。清光绪十七年(公元1891年)置于西苑门内,掌招募缫丝、染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以顾徽任此职,出使曹操。三国吴孙权赤乌(238—251)中置为东宫官。见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、《钟离牧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本为领兵武官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弘文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八年(公元983年)以后,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,为诸王讲解经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