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监察委员会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,顺治十五年 (1658) 置。设掌关防郎中一人,副关防一人,司库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。
参见“右民郎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秩六百石。领员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,有丞一人。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秩六百石,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有丞一人,属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。见《后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乃活佛之下最高喇嘛称号。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处皆设。掌理寺庙佛教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置,负责雅乐的制作,并指导其演奏。《晋书·乐志上》: “仅自东京大乱,绝无金石之乐,乐章亡缺,不可复知。及魏武平荆州,获汉雅乐郎河南杜夔,能识旧法,以为军谋祭酒,使创定雅乐。”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。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,亦遇缺即用。乾隆三十年 (1765)定,即用之员,不论双单月,不入常班班次,即行选用。
官名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579)正月置,为四辅官之一,是主要执政大臣。以相州总管、蜀国公尉迟迥任此。官名。北周设置,员额一人,备顾问参议,为四辅之一。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春正月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。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