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论右勃极烈
见“国论左勃极烈”。
见“国论左勃极烈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官属,多以他官兼任,员二人,位一班。亦称东宫通事舍人。陈沿置,九品,不言秩。隋朝置于典书坊,员八人,正七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宣令舍人。唐初复旧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
即“管粮同知”。
监狱名,属少府。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昆台。有令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名。隋置,掌保卫外国使者。
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中京路按问使,属南面京官。重熙二十四年(公元1055年)耶律和尚曾任此职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从六品上文散官。五代、宋初因之。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4)初改奉直郎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复置,为正八品文臣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太常、秘书、殿中丞和著作郎。文散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帝、后饮食烹制,凡进食必先尝之。下设内膳中士及主食十二人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九江郡置。官名,汉置,掌陂塘水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九江郡》:“户十五万五十二,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,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官名。省称主记史、记室史,汉朝郡县属吏,主录记书,催期会。官名,汉朝州郡有此官,也简称主记史、记室史、位在主记室掾之下,掌记录书,催期会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