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大理寺置,专掌定断诸路申奏到狱案,以大理评事、大理司直领之。
官名。清末置,见“督办盐政处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87)置为从八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,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班阶略提高,拟飙勇将军等号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,高级官员子孙初仕不得任外官。大历十二年(公元777年)五月皇帝以敕具体规定:“现任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、尚书省三品已上子孙各授官者,一切拟京官,不得拟州县官。”
官名,掌安集军众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圣公因往从牧等,为其军安集掾。”注:“欲其安集军众,故权以为官名。”牧:平林兵的头领陈牧。《后汉书·陈俊传》:“更始立,以宗室刘嘉为太常将军,俊为长史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 (刘) 元海署 (张) 㔨督为亲汉王, (冯) 莫突为都督部大,以 (石) 勒为辅汉将军,平晋王以统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属官。分管一旗之事。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,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。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,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。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十佐领内外
官名。辽于上京、东京、中京、西京、南京均置处置使,属南面京官。其职掌可能是分别督察五京道所属州县官吏,如唐观察处置使之职。其官署分别称某京处置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