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政府秘书处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;机要科,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,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,典守印信;撰拟科,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。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,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。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;机要科,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,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,典守印信;撰拟科,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。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,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。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。
①爵名。春秋始置。晋、齐等国分大夫爵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为其中第二等。郑国置称 “亚大夫”。战国魏沿置。②官名。秦、汉时置,为皇帝侍从官员,属郎中令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侍从皇帝左右,无定员,多至数十人
参见“太仆丞”。官名。为太仆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丞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太仆寺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初置于舟楫署,协助漕正、监漕管理运漕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属官,置二员,视正八品。
官名,辽朝置,掌监察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名。清置,属“护军营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左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文散官名。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 “景明(500—504)中,(成轨为)尝食典御丞,(中谒者)仆射如故。”佐尝食典御负责帝、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。参见“尝食典御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守宗庙藏主石室。《左传·庄公十四年》: “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。”杜预注: “宗祐,宗庙中藏主石室。言己世为宗庙守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