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最
宋代考课的业务标准,神宗时定有四善四最之法。四善沿唐制为德义、清谨、公平、勤恪。四最的具体内容为:一、狱讼无冤,赋税不扰,为治事之最,二、农桑垦殖,水利兴修,为劝课之最;三、屏除盗贼, 民获安居, 为镇防之最;四、赈恤困穷,不改流移,为抚养之最。
宋代考课的业务标准,神宗时定有四善四最之法。四善沿唐制为德义、清谨、公平、勤恪。四最的具体内容为:一、狱讼无冤,赋税不扰,为治事之最,二、农桑垦殖,水利兴修,为劝课之最;三、屏除盗贼, 民获安居, 为镇防之最;四、赈恤困穷,不改流移,为抚养之最。
官名,辽置,见“十二宫都部署司”。
①官名。殷朝始置,周朝沿置。主农业生产。《殷虚书契乙编》第七七四六片: “在攸田武其来告。”《公姞卤铭》:“公姞命叉司田。”《礼记·月令》:“王命布农事,命田舍东郊,皆修封疆,审端经术。”郑玄注:“田
官名。西汉置,属王国郎中令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记昌邑哀王有卫士长。东汉沿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卫士”。
官名。即隋朝尚书省刑部头司长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刑部司侍郎置,以区别于刑部次官侍郎之名。官名。隋初刑部司的主官为刑部侍郎,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
凡指郡太守的下属官吏。《后汉书·吴良传》:“吴良字大仪,齐国临淄人也。初为郡吏。”注:“《东观记》曰良为郡议曹掾。”《后汉书·朱晖传》:“后为郡吏,太守院况尝欲市晖婢,晖不从。”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中尚方署为之,掌宫内杂作,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、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与百官鱼袋等,有金银作坊院; 置令一员、丞二或四员,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玄宗开元 (71
官名。三国魏置,侍卫殿内,八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殿内侍卫,八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郊野县邑民众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县士,中士三十有二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野。各掌其县之民数。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。察其辞辨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及杂物常以三班使臣、军大将、殿侍督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 熙宁七年(公元1074年)十二月诏:“押汴河江南、荆湖纲运,七分差三班使臣,三分差军大将、殿侍。”
清朝五贡之一。即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,亦称“优生”。初分贡、监名色,廪生、增生准做优贡,附生准做优监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定,每三年由各省学政考选,大省五、六名,中省三、四名,小省一、二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