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外官
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。魏晋南北朝或置,初无员额,后亦定员。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,无实际职事。唐高宗永徽五年(654)亦置,中宗神龙(705—707)以后大增,玄宗开元二年(714)悉罢,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行录用,后贬谪官员或以员外官处之; 称员外置同正员者,与正员官享有同样俸禄。
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。魏晋南北朝或置,初无员额,后亦定员。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,无实际职事。唐高宗永徽五年(654)亦置,中宗神龙(705—707)以后大增,玄宗开元二年(714)悉罢,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行录用,后贬谪官员或以员外官处之; 称员外置同正员者,与正员官享有同样俸禄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置司中庆路(今云南昆明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四年罢,二十六年复置。二十七年,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。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,曹操丞相府属吏。诸曹如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等皆设。官名,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,东曹、西曹、法曹皆置,掌谋议。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司法官惩戒法》规定,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,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,均得依法惩戒。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。司法官惩戒委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或建设厅。国民政府成立以后,各省设立的合作管理机构,或称合作事业管理委员会,或称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等,直属于省政府;或设合作事业管理处,直属于建设厅。民国三十年(公
官名。西晋改客馆令置,为典客署长官,隶大鸿胪。南朝复改名客馆令。梁、陈称典客馆令。北齐复置,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。隋初置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藩令。唐朝复旧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宋朝存
官吏和官署泛称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牧簋铭》:“命汝辟百寮、有司事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有司请令县道,人八十已上,赐米人月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。”《晋书·石崇传》:“有司承旨奏(石)统
官名。西周置。“佃”即甸。为管理农业之官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南宫柳鼎》中有“佃史”(《录遗》九八)。佃即甸,甸史就是农大夫或田畯,为管理农作之官,监督庶人耕种籍田。
官署名。行尚书省或行中书省的省称。为行中书省的简称。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,又在河南、江北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四川、辽阳、甘肃、岭北、云南等处置行中书省,简称行省、或省。秩从一品,掌国庶务,统郡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,为太史令之佐官。掌观察天文、推定历法等事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,改监为院,职官亦随改。
得力的属下官吏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文舒》:“其爪牙吏虎而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