吐蕃宣慰司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理问官一人,掌管勘核刑名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理问》,参看。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元代行中书所属有理问所理问二人,秩正四品,副理
即“梅勒章京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六人,六品。
见“大司族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五代与宋设置,属贤良忠直类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;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; 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
见“将”。军官名。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,地位在正将、副将之下。
兵部驾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、司驾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小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地方劝学所、教育会,并学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二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魏书·临渭氏苻健传》:“石虎平秦陇,表石勒拜(苻洪)冠军将军、泾阳伯,又徙之枋头,迁光烈将军,进爵为侯。”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复置,为十光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
官署名。西夏仁宗乾祐(1170—1193)年间置。与枢密院分掌军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