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提举详定一司敕令所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编纂敕令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编纂敕令。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霍光传》。颜师古注:“乳医,视产乳之疾者。”
官署名,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、注册给凭,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即“职方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郡属官,总掌文簿。与太守甚亲近,常主管众务。北齐诸州亦置。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州录事”。
军事机关。唐初置,掌宫禁宿卫。武德五年改称骁骑府,分左右。其官有上将军、大将军、将军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·左右骁卫》注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为五谏官之一,掌谏司过失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署名。简称贵州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02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、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晋书·苻坚载记》:“大鸿胪韩胤领护赤沙中郎将,移鸟丸府于代郡之平城。”
官名。明清顺天府之主官。掌府事。明永乐十年(1412)设,一人,正三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一人,品秩、职掌一如明旧。官名。明清两代建都北京,京师政区为顺天府,主官为顺天府尹,秩正三品,掌京府政
即“札萨克”。官名。为蒙古语的音译,意思是“执政”。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,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。大漠内四十九旗,大漠外八十六旗,每旗扎萨克一人,掌一旗政令;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,管旗章京一人,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