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籍所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没事务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人,属刑部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没事务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人,属刑部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官名。即尚食直长。官名。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,金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场用语。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禁烟总局” 。
官名。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。是年正月,朱元璋自立为吴王,于应天府(今江苏南京)设中书省,置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,位在左相国上。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,以左为
北宋管勾太医局、管勾北宅所、管勾留司御史台事、管勾机宜文字等官通称。南宋避高宗名讳,改称管干官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都水台。
参见“功论郎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