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津监
① 官署名。即都水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水监。② 官名。即都水使者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水使者。
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都水监为司津监,都水使者亦改称司津监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① 官署名。即都水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水监。② 官名。即都水使者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水使者。
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都水监为司津监,都水使者亦改称司津监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分设于光禄寺、太常寺、国子监下。置典簿。光禄寺二人,从七品; 太常寺二人,正七品; 国子监一人,从八品。清朝沿置,并设于翰林院。设典官各满、汉一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典簿”。官署名。其长
吏职名。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,有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,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。参见“开拆司”。流外官名。宋于三司、开封府各置开拆官,诸州称开拆司,均掌收发文件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置。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,属侍御长,随同皇帝出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
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。清朝“各部书办”的省称。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,类似古代的胥吏,不在官制内。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。
官名,三国魏置,在皇帝出行时,尚书台部分人员随车驾外出,而留下来主持尚书台日常工作的,称录后台文书事,多以大将军兼任。参看“尚书”、“录行尚书事”条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属少府监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为东、西染院。参见“染院”。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唐应顺元年(公元934年)三月,改龙武、神武四十指挥为捧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东北路女直兵马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