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警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即“永兴宫南面行官都部署司”。
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置,为辽东都指挥使司的简称。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因元辽阳行省刘益等归降,设置辽东指挥司,以刘益为指挥同知。旋刘益为叛将所杀,复以吴立、张良佐、房暠为辽东卫指挥佥事。其后又在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有都统领、副统领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。
① 宰相之职。《古文苑》卷一。董仲舒《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》:“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,群心所归。”颗 县令之职。南朝宋鲍照《鲍氏集》卷九《谢秣陵令表》:“用谢刀笔,猥承宰职。”1、宰相的职位。汉董仲舒《诣
官名,战国置。都大司马副佐,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。 《古玺汇编》第五号: “杫都左司马。”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秦朝以前以嘉偶曰妃。后世渐专指皇帝之妾及太子、王侯之妻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“嘉耦曰妃,怨耦曰仇。”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妃本上下通称,后人以为贵称耳。”皇帝妃各朝名号繁多,称谓不一。参见各条。1、在秦朝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