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寇参军
官名。五代以来,诸州均有马步狱,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,掌刑法,谓之马步院。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。宋太祖虑其任私,高下其手,于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始置诸州、府司寇参军,以新进士及选人充任,后改为司理参军,专掌刑事审判。
官名。五代以来,诸州均有马步狱,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,掌刑法,谓之马步院。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。宋太祖虑其任私,高下其手,于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始置诸州、府司寇参军,以新进士及选人充任,后改为司理参军,专掌刑事审判。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东京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汉军。其他有汉军之处亦设,统领汉军兵马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中书省别称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书为右曹,亦称西掖。”后世因以称中书省。官署名,中书省的别称。汉代应劭《汉官仪上》:“左右曹受尚书事。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,因谓中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诸宫门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从六品中。后称宫门仆射。
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,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云曰:今朝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亡以益民,皆尸位素餐。”
多指临朝听政的皇后、太后和女皇帝;有时也指制造是非、有所图谋的国君夫人。《荀子·强国》:“则女主乱之宫,诈臣乱之朝,贪吏乱之官。”注:“女主:指君主的夫人。”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赞》:“高后女主称制,政
官署名。北魏前期置,属尚书省。设尚书为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尚书省各曹事务。多以侍中、殿中尚书、吏部尚书等官参、治、录其事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全称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”,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。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(又称“包衣营”) 组成。设掌印
官名。即太子右清道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