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寺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正卿与司卫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复改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卫尉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; 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又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再复为卫尉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卫尉寺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正卿与司卫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复改为司卫寺,以司卫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名,汉置,蚕官令、蚕官丞,掌蚕事祭祀。《后汉书·志·礼仪上》:“是月,皇后帅公卿诸侯夫人蚕,祠先蚕,礼以少牢。”注:“(汉)置蚕官令、丞,诸天下官皆诣蚕室,与妇人从事,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佐官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。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的合称。唐于京都置牧,以为京府正官,设别驾或长史为其佐官。但充任京都之牧者,均为未出閤的皇子,而政事由别驾(贞观末改为长史)主持,职小任大,名实相乖。至玄宗时改长史为尹,始能以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领行在行军诸宫之政令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宫官。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的政令。设官有契丹行宫都部署、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、契丹行宫副部署、契丹行宫判官。
官名。奉置,属中尉。入汉因之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属执金吾,为都船令副贰,员三人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共三人,佐令掌治水。参看“都船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,位从九品。属长秋寺掖庭署,为宦者学官。
官名。唐朝宰相名号,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《唐会要·名称》: 太宗贞观四年(630)“戴胄除民部尚书,与左右仆射、侍中、中书令同平章国计”。
文书名。① 即“青册”。② 明细之账册。如清朝各州县所管之仓库皆造四柱清册,记录旧管、新收、现存、开支等项目,以便查核。
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