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即“丹杨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官署名。清末置,掌监督陆军部所属军队、学堂、局、厂等处所用军费确数,实行会计检察并复核各项预算、决算。主官有计长一人,司内分设综察、核销两科,有科长、科员、录事等员;另有处副官一人。
百官。《牧簋铭》:“牧,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”,“今汝辟百寮”。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置,秩未入流,见“医学”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门钥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六部监门》:“六部监门官一员,掌司门钥。绍兴二年置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驺”。或称“御驺”。驾车官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上》: “齐景公游少海,傅骑从中来谒曰: ‘婴疾甚,且死,恐公后之’。景公遽起,傅骑又至。景公曰: ‘趋贺烦且之乘,使驺子韩枢御之。’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