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道武帝拓跋珪以吏部尚书崔宏为之,赐爵白马侯,与旧功臣司空庾岳等同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崔玄伯传》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四年(1406)置,又称北京苑马寺,辖清河、金台、涿鹿、卢龙、香山、通州六监,各监又下辖四苑,共二十四苑。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卿,从三品,少卿,正四品,寺丞,正六品; 各监设监正
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即“修订法律馆”。
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军队中的先锋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六号: “阳州左、右先司马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