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设后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班剑、戈戟二司,分掌旗帜、立瓜、卧瓜、吾仗之事。
官名。见“司仪署令丞”。
官名合称。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,详各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,政艺专业,咸综领之。辖专门教务、专门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由本部左、右丞兼充。掌提挈全局事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邓景山及第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庾亮传》: “(庾统)出为建威将军、宁夷护军、寻阳太守。”参见“护军”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外官本属吏、兵两部铨选,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