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刺奸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检察厅,与各级审判厅对峙,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。民国初沿其制,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,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做官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孝惠、高后时,为天下初定,复弛商贾之律,然市井之子孙,亦不得仕宦为吏。”
宋朝发催纲运官统称。三门白波发运司有催使促装纲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; 催纲,以三班臣以上充任;都大催纲,以京朝官充任。东南诸路水运有催辖纲运。通称催纲官。其官署称催纲司。官名。宋代三门白波发运司有
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霍峻传》:“时永昌郡夷獠特险不宾,数为寇害,乃以弋领永昌太守,率偏军讨之,遂斩其豪帅……迁监军翊军将军,领建宁太守。”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理郊鄙。《恒簋铭》: “命汝更口克司直鄙。”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降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泛指掌管学校教育之官员。又有“教官”、“校官”、“广文”、“学博”等称呼。汉朝设于中央机构者有博士、博士祭酒等。武帝时令天下郡国皆立学官,或称校官,有文学掾史、经师等,掌理学政,教授诸生。平帝元始三年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司法、刑罚、审判、监狱、勾检军事条约,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、教育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,二、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