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审局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
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官员审讯,此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发审局。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
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官员审讯,此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发审局。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由诸军中选取,轮流戍守西北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为官告院长官,以吏部诸司郎官兼任。后另委他官充任。
官名。①受命于天子之士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”郑玄注: “元,善也。善士谓命士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按《周礼》注,‘天子上士三命,中士再命,下士一命’。故云‘善士谓命士’。则上、中、下之
古代皇帝以封爵授给异姓王、宗族、妃嫔,都经过一种仪式,在受封者面前,宣读授给封爵位号的册文,连同印玺一起授给被封人,称为册封。如清代,立皇贵妃、贵妃、亲王、亲王世子等均称册封。
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。入汉因之,为符节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符节令之副,佐令掌符节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符节令”条。
兵部驾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、司驾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
官场用语。宋朝武阶官概称。因武臣有东、西班诸司使副及横行诸使,故名。有时也泛指入朝列班的全体文武官员。宋代武官阶的概称。因为宋代武官阶有横行,东、西班诸司使及三班等,朝会时分行排在东、西及横列,故以班
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,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赤乌三年,徙选曹尚书。五年,为太子少傅,领选职如故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司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铅之事。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。秩五品。